白建鹏在此

也曾想仗剑走天涯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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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建鹏在此 博客 咄咄怪世 严重支持丈夫给妻子“劳务费”

严重支持丈夫给妻子“劳务费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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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今年政协会议代表的提案中,张某梅女士提议,国家应立法规定“丈夫为妻子所做的家务活支付薪酬”。

听到这个消息,我激动得湿了!OMG,难道您是上帝派来拯救中国女性于水火的吗?至少,您是剩女马立压派来的吧?

 

 

 

不给妻子付钱就自己解决!
不给妻子付钱就自己解决!

大家常说“关注弱势群体”,其实女性就是弱势群体啊。而且这个群体很大,他老人家不是说过吗 —— “妇女能顶半边天”,占人口数量一半以上的这么一个弱势群体,我们不应该大大地关注吗?

白天,女人像男人一样去上班,同样为家里挣来工资。但是,晚上和周末,男人不是看球赛就是玩电脑,却让女人洗衣、做饭、打扫卫生、带孩子,凭什么呢?既然女人在公司上班时付出劳动就得到报酬,那么在家里干活,不也是劳动吗?丈夫因此而支付酬劳十分的合理!

我早先听说过80后夫妻制定各种新奇的协议来做家务,有掷骰子的,有轮流的,等等。但是今天看到张女士的提议,乃知以上方法皆下品。这是为什么捏?因为不公平!就算是轮流制,一人一天,也仍然不公平!想一想:男女体力相差多大?同样是干一天,但是妻子付出的辛苦更多。再想一想,“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”,女人身体更弱了,还让人家做同样的劳动,这太不合理了!

张女士的提案高明在:用金钱来衡量劳动价值最公平。“按劳分配”不正是我们一直呼吁的吗?因此,将家庭劳动按照所付出的劳动计算出对应的报酬,这真正体现了“公平公正”的原则。至于怎么计算,大家不必着急,我相信聪明的张女士自然有某个(或某些)世人将拍案叫绝的计算公式。

难道我今天撰文就是为了赞美张女士和她的价值观吗?不,那样我岂不纯属阿谀奉承了?我还要大胆谏言:希望张女士本着爱护全国女同胞的公心,一定要进一步将“男人拿钱来”这种理念发扬光大:

我认为,男人除了因为妻子做家务而必须给她支付报酬外,还必须因为性生活而付钱给妻子!理由如下:

  • 女人身体弱,这样重体力的活动,男人可以撑得住,但是女人牺牲了多少啊?所以,男人必须付钱!而且,活动时间久的,应酌情加薪!
  • 有些时候,女人并不是很想。但是为了丈夫的需要,也同意了。这跟在公司“周末加班”有什么区别?所以,必须付钱!
  • 据说75%的情形下,女人都是在下面。男人,尤其是身体较胖的男人,长时间压在上面,这对女方的健康影响是很大的。必须用金钱来补偿!

还需要更多理由吗?不,我觉得上述3条中任何一条都足以让拒绝付钱的男人汗颜!

我相信所有认同男女平等、崇尚妇女自尊的女性,都会同意我的说法。不要犹豫,不要害羞,今晚就跟你老公提出付钱的要求吧!

 张女士自然也一定会同意我的观点的。那么,顺便问一下:张女士认为新时代的女性每天晚上跟老公做完“爱做的事”之后,收费标准该是多少呢?我希望那是一个整数,假设你通过某种公式计算的结果是42元,那么男人掏出一张50,还得找零,实在太麻烦了。

当然,您也别收太多了。我听说外面有些坏女人做同样的事情只要100元。如果你收费标准太高,会发生什么结果你我都能想到,因为我们都听过这么一句话 —— “男人都不是好东西”,对吧?

我欣喜地展望:如果这个提议被通过,足以张女士之苦心,天下人之忧心,而彰显我中华女之地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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